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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9級卓越班第二次分流的通知


各位同學:

為落實“六卓越一拔尖”計劃2.0啟動大會精神,加快人才培養模式升級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卓越班學生分流實施辦法(試行)》(本字〔2021〕109號),電子工程學院開展2019級卓越班第二次分流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則

分流工作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在尊重學生選擇的基礎上,以學業成績為主,綜合考核學生的溝通協作、科學研究、創新創業能力和綜合素質。

二、工作小組

組 長:楊光暐  丁金閃

組 員:劉建鋒  李  龍  姜  文  初秀琴  楊  熙  方  心

高興東  韓  旭

秘 書:李雨煙

三、分流方式

(1)自愿申請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貫制培養計劃;

(2)學生按照綜合測評成績進行排名(自愿申請分流退出卓越班的學生不列入排名),按照本年度卓越班一貫制培養計劃推免名額確定進入卓越班一貫制培養的學生,其他學生分流退出卓越班一貫制培養計劃。

四、分流去向

分流退出的學生分流不分班,仍在卓越班按照培養方案完成第4學年學業,符合畢業、授位條件者頒發本科畢業證及學位證,不再進行六年一貫制培養;經過分流退出計劃的學生不列入本碩六年一貫制培養計劃,不予安排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名額。

五、綜合評價細則

(1)綜合測評成績(滿分120分)由學業成績、綜合素質能力成績和“學科競賽突出貢獻”加分組成,其中學業成績滿分100分,綜合素質能力成績滿分10分,“學科競賽突出貢獻”經認定后加分10分。

(2)學業成績由必修課等體現學院學科專業特色的課程成績構成,計算方法為:學業成績=Σ(課程成績×該課程學分)/Σ課程學分。課程列表見附件1。

(3)綜合素質能力認定范圍主要包括科研成果、增強型課程、學科競賽、發明創造、社會服務與社團活動、在校期間參軍入伍服兵役、到國際組織實習情況以及充分體現學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具體加分細則詳見附件2。

(4)學生與直系親屬或學歷、職稱、職務明顯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競賽獎項等僅作為參考,不納入學生本人綜合素質能力評定的指標體系,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

(5)學科競賽突出貢獻根據《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本科生競賽成績優勝者表彰獎勵辦法(修訂)》(西電教〔2021〕88號進行認定;已納入“學科競賽突出貢獻”的獎項不再參與其他模塊計算。

六、時間安排

七、材料提交

6月20日17:00前,自愿申請分流的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將紙質版《自愿分流退出卓越班承諾書》(附件3)提交至南校區圖書館B區438本科教學辦公室;其他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將綜合素質相關材料復印件提交至南校區圖書館B區438本科教學辦公室。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老師

電  話:81891663-204


附件:1.學業成績認定課程列表(更新)

2.綜合素質能力認定細則

3.自愿分流退出卓越班承諾書



電子工程學院

2022年6月13日

責任編輯:鄧鑒